1、改进“督”“查”方式。科学合理的督查工作方法,能够有效地摸清实情、找准问题;反之,则会使督查效果大打折扣,甚至徒劳无功。突出灵活性,面对纷繁复杂的工作领域和工作内容,要灵活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实地走访与问卷调查相结合、个别抽查和集中督查相结合、电话采访与召开会议相结合等方式取得实效。
2、提高“督”“查”效率。督促检查要敢于动真碰硬,不能抱有“老好人”思想,更不能怕得罪人,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要做到客观公正,既不浮夸,也不隐瞒。强化督查责任,要坚持把督查工作作为落实任务、推进工作的必要保障,清醒认识督查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建立督查机制,实现督查工作与任务落实同安排部署、同考核问效,坚决防止督查工作敷衍应付、弄虚作假。
3、运用“督”“查”结果。要及时将督查结果整理汇总,通过形成督查通报、督查报告等形式,把督查结果转化为向为领导提供科学的决策的重要内容。同时,应根据督查结果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实行督查结果与单位考核、干部评先评优相结合,形成奖勤罚懒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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