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能擅自装修,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公租房在分配前已进行了简单的装修,具备基本入住条件,公租对象分配到公租房以后,原则上不得再次进行装修。
2、如公租对象根据生活需要确需进行装修的,必须征得公租房产权单位同意方可进行,退出公租房时,个人装修部分不作任何补偿,且公租对象不得因此损毁个人装修部分。
考驾照网【kaojiazhao.COM】
考驾照网(www.kaojiazhao.com) 旗下平台: 驾校平台 教练平台 陪练平台 考试平台
考驾照网举报投诉方式:电话: QQ: 邮箱:(接受色情、低俗、侵权、虐待等违法和不良信息的投诉)
Powered by 考驾照网 © 2001-2013 KAOJIAZHAO 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