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类,对部分本来应当办理年汇算且需要补税的纳税人免除其办理的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前提条件下,纳税人只需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则不论补税金额多少均不需办理年汇算,或是纳税人只要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则不论综合所得年收入的高低,也不需办理年汇算。需要说明的是,依据94号财税公告,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是不包括在免予办理情形的。
2、第二类,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年汇算退税,也就是说,如果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应纳税额完全一致,既不需要退税也不需要补税,自然无需办理年汇算,或者是纳税人愿意放弃退税,也可以不办理年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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