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经济学院是在原经济管理学院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经济学科伴随着兰州大学走过了九十多年的历程。学院现有经济研究所、西北开发研究所、西北人口研究所、数量经济研究所、社会经济发展研究所等五个研究所。
本院教学科研力量雄厚,教学手段现代化。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具有创新精神,经济学理论扎实,数学基础好,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外语水平较高,实践能力较强,在某一领域内有专长和实际技能的专门人才。毕业生适宜从事财政、金融、外贸、科研等工作。
本院设有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等3个本科专业和经济学学校基础学科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基地。政治经济学、经济史、区域经济学、数量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金融学6个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区域经济学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拥有区域经济学国家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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