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系统主要由三大部分组成:一部分为感应机构,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另一部分为执行机构,即灭火控制系统;第三部分为避难诱导系统(后两部分也可称为消防联动系统)。
2、消防报警系统又称火灾报警系统,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由火灾报警主机、火灾特征或火灾早期特征传感器、人工火灾报警设备、输出控制设备组成。
3、传感器完成对火灾特征或火灾早期特征的探测,并将相关信号传送到火灾报警主机。
4、报警主机完成对信号的显示、记录, 并完成相应的输出控制。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人们为了早期发现通报火灾,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灭火灾,而设置在建筑物中或其它场所的一种自动消防设施,是人们同火灾作斗争的有力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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