裹脚不是折断、而是从小让脚定形、以达细脚的后果,一般把脚趾弯到脚底用布条包裹,然后走路,用身体的重量压脱臼,形成所谓的三寸金莲,一般只有富裕的家里的女子才裹脚。
裹脚大概从南唐兴起的,据说是当时有个叫窈娘的跳舞很好看,脚型很美,原来她是用布把足缠起来塑形的,可能是便于脚尖着地,连李煜都很喜欢,后来就流行开来,估计到明清时代愈演愈烈,认为不裹脚的姑娘是嫁不出去的,所以女子裹脚。裹脚时因为是强迫的把除大脚趾以外的四个脚趾压到脚心上,然后缠好,让裹脚的人不停的走路,脚很快就走肿了,也就意味着脚趾断了。当然也可以找出不裹脚的例子,比如朱元璋的妻子马皇后,还有太平天国的女兵都是没裹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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