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的定义应该包含一切系统所共有的特性。一般系统论创始人贝塔朗菲定义:“系统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诸元素的综合体”。这个定义强调元素间的相互作用以及系统对元素的整合作用。可以表述为:定义如果对象集S满足下列两个条件:(1)S中至少包含两个不同元素;(2)S中的元素按一定方式相互联系;则称S为一个系统,S的元素为系统的组分。这个定义指出了系统的三个特性:一是多元性,系统是多样性的统一,差异性的统一;二是相关性,系统不存在孤立元素组分,所有元素或组分间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三是整体性,系统是所有元素构成的复合统一整体。该定义说明了一般系统的基本特征,但对于定义复杂系统有着局限性。另外严格意义上现实世界的“非系统”是不存在的,构成整体却没有联系性的多元集是不存在的。一些群体中元素间联系微弱的系统可以忽略这种联系,我们把它们视为二类非系统。系统是普遍存在的,从基本粒子到河外星系,从人类社会到人的思维,从无机界到有机界,从自然科学到社会科学,系统无所不在。按宏观层面分类,它大致可以分为自然系统、人工系统、复合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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