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养父母子女关系、继父母子女关系,是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可以因所拟制的亲属关系依法解除而终止。而自然血亲的亲子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这种亲子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人为终止的,也不能通过登报声明或双方协议而断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这种亲子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人为终止的,也不能通过登报声明或双方协议而断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都没有对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依法不受法律保护。
KaoJiaZh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