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酒驾男子追尾要对方负全责 报警“套”了自己
渝北男子黄某刚领到驾照不到3个月,他驾车行驶时追尾了,但他认为责任全在对方,于是报警。然而,民警赶来处置,发现他是酒后驾车,而且对方对此次事故不承担责任。昨天,记者从渝北警方获悉,黄某被记12分、罚款1000元。
昨天,渝北区交巡警支队相关人士介绍,今年11月24日凌晨1点47分,交巡警保税港区大队接到一男子报警称,双凤桥附近发生两车相撞事故。随后,民警汪亮、郑强和刘金泉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
经勘查,事故系男子杨某驾驶的轿车被正后方直行的黄某驾驶的车辆追尾。当民警询问经过时,民警汪亮发现驾驶员黄某总是躲躲闪闪,向前靠近他时,黄某又不停地往后退,隐约能闻到黄某身上有一股酒味。民警怀疑黄某是饮酒驾驶,立即对他进行酒测。结果,黄某两次吹气测试结果分别为43毫克/100毫升和44毫克/100毫升,黄某系饮酒驾驶。
黄某交代,当晚他和朋友在渝北区王家镇上聚餐,席间他喝了一点啤酒,他称自己知道喝酒后不能开车,但想到自己家就在两路,从喝酒的地方到家里也就十几分钟的时间,于是他抱着侥幸的心理,大着胆子开车回家。没想到,就在离家不到200米处,他发现前方30米处左边有辆车正在左转弯进入自己的同一车道,黄某没有采取减速措施。当前方杨某驾驶的车辆并入他的车道内直行了十几米后,黄某开的车直接撞了上去,从正后方结结实实追了对方车的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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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称,他觉得转弯的车要避让直行的车,认为此次事故的责任全在杨某。然而,民警调查发现,杨某驾驶的车早已转过弯了,被追尾前已在车道内直行,这起事故完全系黄某引起的追尾事故,黄某负全责。在与杨某吵起来了之后,为了让杨某负全责,黄某打电话报警。后来,民警现场处置查出了黄某系酒驾,而他才在今年8月29日拿到驾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