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在工作中难免会遇到发票都是的情况,怎么处理?
1、如果丢失前购买方已经认证,需要销售方把发票存根联复印盖章,打印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汇总表及明细和公司公章带上到税务机关填开《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填好后盖章给一张给税务员,自己复印一张带回来盖章上公章。把这张证明单和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盖章一起给对方,对方就可以进行抵扣。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在网上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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