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老人拉拽司机酿车祸 多名乘客受伤
2013年3月3日下午,62岁的苏州退休老人顾保民乘坐公交车时想从前门下车,被司机以“前门禁止下车”为由拒绝,一时恼羞成怒的他冲向正在驾驶的司机,揪住其衣领拉扯起来,公交车失控撞向路边广告牌,侧倾在绿化带里,多名乘客受伤。昨天上午,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顾保民被指控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该案昨未当庭宣判。扬子晚报记者彭昊
案件回放
老汉拉拽司机,公交失控撞绿岛
今年3月3日下午,苏州市区一辆3路公交车缓缓驶入位于相城大道的苏州国际外国语学校附近站台,站在公交车前部的顾保民父女俩正准备下车,来相城区看一位朋友。看到有几名乘客站在过道中央,年过花甲的顾保民感觉自己挤不过去,于是决定从前门下车。等他走到前门口,发现公交车前门一直未开。
“师傅,开开门,我要从前门下车。”顾保民向公交司机嚷嚷说。“从后门下吧,公司规定前门不下客的。”司机的回答很干脆。说话时,车子后门一直开启着,但是顾保民父女仍然坚持要求从前门下车,司机等待片刻见无人下车,即开动车辆继续行驶。
父女俩仍然不依不饶,女儿小顾连续两次用脚怒踹前门,争吵着要求停车。顾保民越吵越激动,竟然冲到公交司机面前拉扯起来,不但揪住了司机的衣领,还拉动了司机的胳膊,刚刚驶出站台不到200米的公交车突然失控向右偏离,冲入路边绿化带,撞倒一块大型广告牌后车辆侧倾。事故后,惊魂甫定的公交司机一把抓住了受了轻伤的顾保民,让乘客赶紧报警。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当时3路公交车上约有30余名乘客,其中有数人不同程度受伤。乘客朱某右手腕骨折,张某胸部右侧5根肋骨骨折,徐某左肾挫伤,该3人因伤势较重接受了住院治疗。同时,公交车前部损坏,修复价为人民币41367元,路边一大型广告牌也被撞断倒地。
庭审直击
被告当庭认罪,承认拉司机胳膊
昨天上午的庭审中,已在看守所关押了7个月的被告人顾保民满头白发,面容憔悴。法庭考虑到被告人年事已高,数次批准其坐着参加庭审。
顾保民当庭认罪,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多次表示了自己的悔意;“我已经非常后悔,怪自己一时冲动,给司机和那些乘客都带来了危险和伤害。我对不起他们,也对不起我的家庭!”同时,他也为自己辩解称:“当时公交车上确实很挤,我身体又不好,要求从前门下车也是事出有因。”
案发时,公交车上的拥挤程度一直是人们关心的一个焦点问题。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出示当事人公交司机杨某的书面证词称,“公交车上高峰时可以容纳70多人,事发时根据我的目测不过40人左右,根本算不上很拥挤。”公交公司也开具证明称,该公交车满员负荷为80人。但记者也注意到,一名乘客张女士也出具证词称,顾保民站在其身后,快进站时试图往后门口去,但是因为人多没能挤过去,后来才往前门走的。
值得一提的是,顾保民在案发后接受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调查时,都只承认自己过去拉扯司机时揪住了对方衣领。不过,当天的庭审中他却首次承认,自己除了揪衣领,其实还拉住了对方的胳膊。“以前没有承认,是因为心里还有很多顾虑。”
-法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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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司机的职务行为受法律特别保护
据相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刘福龙介绍说,近年来,公交车日益成为人民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公交司机不受干扰的正常履行工作职责对于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具有重要意义。辱骂、殴打、抢夺方向盘等行为,严重干扰了司机的正常驾驶,给车上车下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直接危险,危害了公共安全。
为保护公共交通安全,各国法律对公交司机的职务行为通常给予特别保护。如美国新泽西州规定,袭击司机,将课以7000美元罚款并处5年监禁。在我国,由于袭击公交司机的行为深刻危害公共安全,因此,行为较为严重的则可能触犯《刑法》第114条或者115条,将面临3到10年有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尚不构成犯罪的也可能面临治安处罚。“就本案来说,被告人拉扯司机的行为足以使正在行驶中的公交车发生事故,所以已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