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换领居住证。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重新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签注所需材料与申领居住证所需材料相同。<br>具体事宜请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咨询办理。
KaoJiaZhao.Com
考驾照网(www.kaojiazhao.com) 旗下平台: 驾校平台 教练平台 陪练平台 考试平台
考驾照网举报投诉方式:电话: QQ: 邮箱:(接受色情、低俗、侵权、虐待等违法和不良信息的投诉)
Powered by 考驾照网 © 2001-2013 KAOJIAZHAO 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