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前一句,规定了根本方向,与后一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成完整的表述。因此,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绝不能走老路或邪路。改革不是另起炉灶,不是“改向”,而是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是削弱或否定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提出。这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基于深刻总结历史、科学分析形势而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顺应了我国现代化总进程,体现了党对改革认识的深化和系统化,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了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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