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写国有土地使用权期限不合理,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
【法律依据】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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