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学员学车出车祸 驾校教练需负责
学员在驾校练车时将一名路人撞伤,事故责任该由谁来承担?近日,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类似案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次事故的责任应由驾校教练员承担。
2013年4月,市民张某在合肥市一所驾校驾驶教练车练习倒车时,将在等候练车的另一学员常某撞倒,致其受伤。车祸发生时,张某的教练员朱某也坐在车内。
所幸被撞的常某伤势并不严重,但常某却一纸诉状将朱某告上了法庭。因为在常某看来,作为教练员的朱某应该承担相关责任。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学员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因此,根据此条例,事故后果应由朱某承担,张某不承担责任。经承办法官的调解,驾校及朱某均表示愿意进行赔偿。朱某承认是自己的疏忽导致此次意外的发生,常某也对朱某表示了谅解,接受赔偿。
法官提醒,教练员和学员都应增强安全意识,谨慎驾驶,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教练员不仅要培训学员学习汽车驾驶技术,保护学员安全,更要尽到注意义务,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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