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平阳学员驾考科目二没通过 起诉教练退学费
驾照考试热度一直不退,在新的驾考规定出来后学车大军仍然是前赴后继。家住平阳县腾蛟镇的何女士为方便工作想学车,可她没想到烦心事也就此开始。为此,她第一次走进平阳法院水头法庭要和教练对簿公堂。
去年,何女士想学车,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教练刘某并先支付了2000元。可过了没多久,何女士便被告知因刘某自身业务忙无暇教学,刘某向何女士推荐了自己的同事黄某,双方协商后同意转由黄某教学。同年10月23日,何女士与刘某、黄某签订学车协议,随后交齐了剩下的学费4200元。
双方在协议中约定:教练应安排何女士于2012年10月29日去金华完成驾驶证科目一考试,并自该月27日起的三到四个月内安排剩余的考试项目。如果教练违约,则应一次性赔偿何女士一万元。
2012年10月29日,何女士通过了科目一考试,可是接下来的科目二考试却没能如期进行,直到今年5月下旬,她才接到通知前往应考。然而考试结果没能如双方所愿,何女士没能通过科目二考试。受挫的何女士觉得这是教练违约引起的,正因为考试时间被延迟以致自己没能赶上原先较为宽松的考试政策,难度增加了,所以才没能通过科目二考试;而教练则认为是何女士学车进度慢才无法通过考试。
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又难以协商,何女士于今年6月向平阳法院水头法庭提起诉讼,要求教练刘某和黄某退还学费6200元、违约金1万元及其他学车费用1000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导,教练和学员换位思考也渐渐开始明白对方的难处,随后达成了和解协议:两被告共同向原告赔偿10000元。原告何女士向法院申请撤诉,一边在打官司,一边也不能耽误学车,何女士表示自己已经另外找了驾校教练会继续学车准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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