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区工程车与电动车追尾导致一女婴死亡
8月27日中午,玉林市区人民西路与省道216线交汇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工程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追尾致使一名9个月大的婴儿不幸死亡,市交警直属一大队全力展开追查,强大压力迫使工程车驾驶人在案发17个小时后于28日7时多到辖区派出所投案自首。
27日12时45分,市交警直属一大队接到报警,值班民警陶警官带队赶往事故现场开展调查处理。现场位于人民西路与省道216线(玉博公路)交汇处丽湾大酒店门前路段,一辆无牌无证的怪形四轮工程车停在转弯路面上,前面倒着一辆追风鸟牌电动车,地上有几摊血迹,两车驾驶人及事故伤者均不在现场。
不久,事故一方当事人梁某来到交警直属一大队,向民警陈述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来,事发前梁某驾驶追风鸟牌电动车,搭乘12岁的男孩陈某,而陈某则抱着梁某9个月大的女儿,由人民西路玉福菜市场福旺副食品店沿人民西路往玉福路口行驶,至路口前“田丰商城”拱门下方时,刚好前方路口红灯,便停在拱门阴影处躲太阳,不料不到一分钟时间,就感觉自己的车被其他车辆从后面追尾了,并一直往前推,一直到十几米外的丽湾大酒店门前路段才停下来。在推行过程中,坐在电动车后座的陈某连同女婴摔倒路面上,被拖行了一段距离,车停后,群众帮忙把两孩子从工程车底下抱出,后来用亲戚的小车送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但由于伤势过重,梁某的女儿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不幸离开人世。
办案民警决定从工程车着手,至晚上10时,已经掌握了十多个民间钻井队的相关信息,同时也掌握了部分车辆的机件信息,一张追缉大网正在撒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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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7时多,办案民警接到环南派出所电话,称有一人自称与“8·27”事故有关,现已到环南派出所自首。办案民警随即驱车把投案自首的冯某带回队部调查。
冯某为玉州区南江街道坡塘社区居民,钻井工程车为其半年前花了4.3万元改装的,原本指望帮人家钻井挣钱养家糊口,事发前觉得车辆有些故障,准备驶往玉州区党校附近的维修厂进行修理,但行至事发路段时,车辆突然失控撞上了前方等信号灯的梁某驾驶的电动车,造成电动车后座两人摔倒地上并推行了十几米才停下来。事故发生后,冯某自称急忙下车救人,之后看见对方有几个家属来了,怕被殴打,便从玉福菜市场边的小道离开,因自己手脚亦在事故中受伤,加上事故后压力巨大、精神恍惚,一路走走停停,思前想后,直至晚上12时多才回到家里,得知交警部门已经查到自己头上了,自知天网恢恢,法网难逃,故一早就到辖区派出所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