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某副局长酒驾撞死四人 反思不能止于车祸
昨天下午3时20分许,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发生一起车祸: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将路旁4人当场撞死,并与路旁一小型轿车发生碰撞。有现场记者称,肇事者为南昌市林业局副局长徐建平。
徐建平身为国家干部,法律法纪意识自然高于常人,但令人难以想像的是他竟视交规如儿戏,胆敢酒后驾车,最终酿成了撞死四人的重大交通事故。身为副局长,酿成如此大错,虽系个人不遵守交规所致,但我们不能就事论事,单纯地反思车祸事件,而应透过这个事件,弄清深层次的原因。
深究其根源,我们可以从车祸事件中找出蛛丝马迹。面对四人被撞死的惨祸,徐建平竟口出狂言,“不就撞倒几个人嘛,我赔钱。”撞死几个人,在徐建平看来是区区小事,花钱就可以摆平。据此可见,徐建平眼里哪里还有法律?权力在手,总认为无所不能。其实,这种将个人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错误思想正是他敢于酒驾的根源所在。
再说徐建平的车牌号“赣A37981”,据记者调查,原本“赣A37981”为一辆大车,这说明该辆车涉嫌套牌,或者该车牌已经转出。不管是何种问题,徐建平都涉嫌违法,这与他副局长的身份明显不相符合。
从以上两个问题我们足以看出徐建平的思想素质、个人操守究竟如何。作为一名副局长,车祸事件就暴露出这么多问题,想必平时工作出现的问题更多。而我们的监督部门显然忽略了他的问题,要不然他早就出“问题”了,这不得不说我们的监督才真的出了问题。
据此,我们在反思徐建平酒驾撞死四人的车祸事件之时,对于干部监督不严之事也应引起重视。如果我们的监督部门照章办事,做好了监督工作,或许徐建平身上的这些毛病就能够得到转化,徐建平酒驾撞死人事件也许就不会发生。笔者在此建议,相关监督部门应对自身工作不断改进完善,做好领导干部督促指导工作,尽到监督部门的职责,这才是人民之幸,国家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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