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绍兴县运管部门了解到,自6月1日起,我县所有驾培机构将统一使用《浙江省机动车驾驶培训合同(示范文本)》。有了这份“标准”合同,学员将不用再担心“合同陷阱”,同时也有利于规范驾校的培训行为,保障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过去,很多人学车时,并没有和驾校之间签订合同。即使有的学员与驾校签订了合同,但基本上内容也是由驾校说了算,学员根本无法修改不合理的条款,所以,当学员与驾校产生纠纷时,学员很容易吃亏。
记者了解到,如果驾校要对示范文本条款以外的内容需作进一步明确的,双方可在协商一致后约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是驾校结合自身实际需要依法对示范文本条款进行修改或增减时,须将修改或增减后的文本分别报县(市、区)运管部门和工商部门备案。
也就是说,今后,相关部门将严管驾校的经营行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转校退费程序等容易发生纠纷的细节,都将在“合同”里明确,并可作为以后调解纠纷的依据。
另外,大家都很关心的教学质量问题,合同也有所体现。比如,培训期间,如果学员认为驾校教练员有不按教学大纲施教、教学行为和职业道德不规范、缩减培训课时、减少培训项目、索要财物等行为,有权向驾校提出异议,并要求更换教练员。
同时,县运管部门也提醒大家,学员交钱时,应当把学费交给驾校财务部门,不得交给驾校的教练员或其他非财务工作人员。同时有权向驾校索要税务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凭证。这将成为今后维权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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