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少女遇车祸成“植物人” 警方称肇事者被保释不实
7月8日上午,上饶县16岁少女柯金某遭遇车祸,几乎成了一个“植物人”。8月19日,上饶县交警大队向大江网记者介绍了有关情况。交警部门告诉大江网记者,肇事者庄某已被网上追逃。同时,交警部门指出,伤者母亲徐某所说“肇事方被在市政府工作的亲戚保释”有误,与事实不符。
此前,徐某在接受记者採访时说:“肇事司机被其在上饶市政府工作的舅舅徐仕生保释出去。”并称,柯金某被车轮碾压。然而,据交警部门介绍,徐仕生并非市政府工作人员,更不是公务员。另外,也不存在“保释”的情况。因为事故发生之后,伤情鉴定还未出具,交警隻能在24小时之内对肇事者进行问讯,没有拘留,所以不存在“保释”一说。另外,经核实,伤者柯金某未受车轮碾压。
交警部门告诉记者,7月18日,交警大队对该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当事人庄某驾驶超载货车,违规超车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塬因,应负主要责任。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认定书》内容无异议。7月31日,经法医学伤情鉴定,柯金某的伤情为重伤甲级(因头部伤情不稳定,伤情鉴定用时较长)。此案件性质明确,当事人庄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交警到肇事者家中去找他,发现已找不到人,电话也打不通。8月2日,上饶县公安局将其列为网上逃犯。
犯罪嫌疑人庄某出逃后,伤者家属迁怒于办案民警。伤者父亲柯某组织20余人于8月5日到上饶县交警大队事故科围堵、殴打民警,民警汪某在善意劝阻过程中被柯某等人打中脸部,造成右侧上颌骨凸砸伤,伤情为轻伤甲级,另有两位民警分别被打致轻微伤乙级和轻微伤丙级。柯某2人分别被上饶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和扰乱单位秩序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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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迄今为止,交警部门一直在积极处理此事。民警在办案期间,先后5次协调事故双方就治疗费用进行协商,当事人庄某累计支付了约8万元的医药费。鉴于柯金某家的家庭比较困难,交警还主动帮助柯金文家向县财政申请了2万元的社会救助金。
目前,上饶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正继续加紧对此案的侦办,加大对在逃犯罪嫌疑人庄某的追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