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流动暂住人员可用暂住登记表办理车管业务
记者昨日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了解到,为了方便流动暂住人口办理行驶证、驾驶证、车辆过户等业务,从即日起,首府的流动暂住人员可以用暂住人口信息登记表代替暂住证办理车管业务。
据了解,目前,由于首府地区部分派出所的暂住证已经使用完,在呼和浩特市的流动暂住人员到派出所只能登记而不能办理暂住证,这为流动暂住人员到车管所办理行驶证、驾驶证、车辆过户、变更登记、检车、报考驾驶员学校等业务带来困难。由于车管所需要用暂住证为依据来存档,很多没有暂住证的人员只能白跑路,返回来再找派出所要求解决暂住证的问题。为了及时给流动暂住人员排忧解难,经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等多部门协商:从即日起,暂住人口信息登记表暂时代替暂住证,到车管所办理相关业务。
流动暂住人员需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暂住人口信息登记,社区民警将给予填写详细的暂住人口信息登记表,并在登记表右上角打印编码(编码同暂住证编码相同),加盖派出所公章后,其效力相当于暂住证。流动暂住人员可携带暂住人口信息登记表到车管所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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