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兴观群怨”说,“兴”就是感发性情,这是情感的作用,而“观、群、怨”都是关于诗歌的社会作用的:
兴:文学审美作用。指诗歌形象可激发人的精神情感,获得审美享受。
观:文学认识作用。诗歌所反映的社会政治状。况、道德风尚状況、作者的思想倾向与感情心态
群:文学团结作用。诗歌通过人际交流,使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文流感情,加强团结。
怨:文学干预现实、批评社会作用。“怨”的主体是指对现实不良政治的批判。
2、出处:《论语?阳货》:“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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