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的论题以及对论题的阐述。这是反映作者对论文总体意向的把握所做的工作。这一要件的含义,一是论题是对以前选题工作的固化和确定,而不是临时想一个题目,把开题报告会当作选题的过程。二是要有明确的题目,尽管所定下的论题好不好、恰不恰当可以提交开题报告会上听取意见,但作为开题者,一定要具体明确,不能只是一个范围,如果是这样,可以视为不具备这一要件。三是对确定论题的理由要有明确的论述,不能语焉不详。
2、论题研究现状的文献综述。这是体现作者对相关研究现状的了解所做的工作。这是必须要有的要件。一是最好要求单独提交文献综述,而不只是在开题报告书中的简单陈述。二是对综述的字数要有所规定,一般文科类的文献综述至少要规定在5 000字以上。
3、与论题相关的研究成果。这是对所定论题作者有前期实际上的思考和研究的体现。作为要件一定要有,没有也可以视为不具备开题的条件。但是在形式上可以是多样的:可以是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可以是相关的硕士课程作业,也可以是相关研究的资料整理,还可以是对论题内容的调查报告、数据统计或调查问卷的设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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