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证》的前身为《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合法凭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已发出通知,要求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各地已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不再统一更通知,要求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各地已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不再统一更换。
《就业创业证》由当地相关部门免费发放并且要求相关机构及时给予登记,《就业创业证》办理以后,公民凭登记证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其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
KaoJiaZh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