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减损,表现为财产的应增加而未增加。
《人损问题解释》第20条(三)计算公式: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
(1)能证明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误工时间(天);(2)不能证明的:误工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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