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政策将降低学车费 教练车学员配比名额调高
6日,省交警总队向各设区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下发《关于调整每部小型汽车教练车学员配比名额上限的通知》,明确要将小车教练车的学员配比名额由每车12人提高到15人,通过“‘考能最大化’的原则,实现“降低培训费”的目的。不过,对于这个新政策,驾校及教练方并不“热情”——培训不出来,名额再多有什么用?
相关交管专家则一针见血指出,高学车费的根源在于“考能低”,而“考能低”的当前原因是“考不出去”,根本原因在于“培训制度要改革”。
部门:提高考能每车配比提至15人
前日,省交警总队向各设区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下发《关于调整每部小型汽车教练车学员配比名额上限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要提高小车教练车的学员配比名额——由每车12人提高到每车15人。
《通知》明确,“总队决定将我省每部小型汽车(C1、C2)教练车学员配比数上限调整为15人,各地具体配比数不得低于10人。请各地按照‘考能最大化’的原则,尽可能用足配比数上限,以有效满足社会考试需求。……坚决杜绝以‘延长考试周期’的办法应对配比数调整。”
据了解,2009年,根据公安部交管局“一出一进”驾考模式的部署要求,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将每部小型汽车教练车的学员配比数上限设为12人(即一部教练车配给12个考试名额),同时规定各地可根据实际考试能力,在上限范围内自主设定具体配比数。截至目前,全省只有福州、南平两地已调整为12人,仍有三个地区配比数仅为8人。
调查:各方淡定面对记者也第一时间就《通知》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查采访,但不论是驾校方还是教练员,亦或是学员,看似热情都不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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