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地令是清初满洲贵族入关以后,清廷纵容满洲贵族圈地占为己有,收敛财富的一项土地政策。顺治元年顺治帝“设指圈之令”,“命给事中御史等官履勘畿内地亩,从公指圈。其有去京较远,不变指圈者,如满城、庆都等24州县无主荒地,则以易州等处有主田地酌量给旗,而以满城等处无主地不给就近居民。凡民间坟墓在满洲地内者,许其子孙随时祭扫3年。”所谓“履勘”,事实上即不“履”,也不“勘”。而是“跑马圈地”,马力所至就是“从公指圈”的范围。
圈地主要有三种形式:
一是将近京肥沃土地圈给清贵族,圈山海关以外地让农民耕种叫“圈补”;
二是原来圈占地离京太远,或因“碱盐不毛”地,来补还近京被圈农民叫“全换”;
三是凡明王室所遗留皇庄各州县“无主荒田”,一律划归满洲贵族和八旗官兵,叫“圈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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