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放生的活动是基于众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以及轮回生死的因果观念。所渭“吃它半斤,还它八两”。如果能够既戒杀又放生,当然功德倍增,此等感应灵验的事例,史不绝书。
2、时间:放生在每月初八、十五、二十五、三十或佛菩萨的纪念日较为殊胜,尤其在神变月(藏历正月)的功德更大。但也可以不定期放生。
3、地点:宜在放生池、以及远离捕杀之水域、山林等尽量能使所放众生生存悦意且能长寿之地。
4、类别:虫类、鱼类、飞禽、畜类等,所放众生之躯体越大,则所获之功德也越大。
5、方式:动作轻柔,若有甘露丸、解脱丸等则预先化于水中,在放生前洒在所放动物上。用密宗《系解脱》在其上方加持则更为殊胜。
6、发心:应发利益众生之清净心,一心一意为其获得暂时之安乐及究竟之解脱而祈祷。
7、仪轨:放生的时候是需要烧香敬佛的,因为香是信使,能沟通虚空三界,得十方加持,用好香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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