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化、抽象性、概括性、理论性。
思维的特点:哲学思维方法指的是人们认识、改造客观世界时所运用的具有哲学特征的思维方法。
有四个主要特征:
1、是辩证性的思维方法。辩证法是对现存事物肯定和理解中同时又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理解,对任何事物都应一分为二的看待,反对片面性和绝对性;
2、是批判性的思维方法。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所以哲学的思维本质上就是一种不盲从权威的批判性的反思;
3、是实践第一的思维方法。它强调人的正确认识来源于社会实践,人对客观规律的正确认识不可能一次完成,社会实践发展了,人的思想认识就必须不断前进,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4、是超经验的思维方法。它反对经验主义,反对把实践观庸俗化,反对把过去的、一时成功的经验作为绝对真理照搬套用,它以高度的抽象性、概括性、逻辑性,冷静地审视客观世界的事物和人类经验中的一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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