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资质是依附于企业的法人资格上。被兼并后,原企业已经失去独立法人资格,所以原资质就无法继续使用。生产许可证的道理同上。 企业间兼并的资质问题,适用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第一条第四款第2点 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资质等级。合并后不申请资质升级和增加其它专业资质的,按资质变更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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