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守捉郎是《长安十二时辰》中的一种暗杀组织。
2、守捉郎被形容为一种严密的雇佣暗杀组织,根据马伯庸老师在原著中的介绍,“守捉”本是大唐边境的屯兵小城,因为城市规模较小,采取的是自治自保的政策,因此守捉城里面鱼龙混杂,最终演变为唐律之外的法外之地。
3、守捉铵是唐朝地区驻兵机构,从开元年间开始,大唐府兵日渐废弛,折冲府几无上番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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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守捉郎就成为一种暗杀组织,替人卖命专门为各地官府、节度使以及豪商提供雇佣兵服务。它的成员成分十分复杂,有逃亡的罪犯、退役的老戍兵、佯流徙边地的农夫子女,还有大量来历不明的西域胡人。这些成员只有一个共同点,皆出身于各地的守捉城。
5、他们有着严格的组织纪律,比邢如守捉郎口中经常念叨的:“守捉郎,守捉郎,恩必报唱,债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