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5日下午,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杨春燕等15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危险驾驶罪等六项罪名一案,被告人杨春燕一审获刑25年。
2、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4个月,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2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外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年7个月至2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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