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GB/T8478-2008《铝合金门窗》国家标准中,明确规定了除了压条、扣板这些弹性装配型材以外,铝合金门窗型材的主要受力部位的实际测量壁厚要求为:外门最低厚度为2.0mm,外窗最低厚度为1.4mm。由于型材加工参照标准中允许加工过程中出现不对称公差以及正负偏差,某些设计者考虑到生产成本问题,故意将外门窗的型材壁厚尺寸设计为负差值,使实际生产出来的外门型材壁厚低于2.0mm,外窗型材壁厚低于1.4mm。这样的做法,降低了型材的米重,节约了门窗的成本,但同时也降低了型材的强度,会给工程应用中带来隐患。
所以,在铝合金门窗型材壁厚的设计上,不能一味地追求经济利益、降低成本,而是需要满足型材的强度要求。尤其在合页的安装槽口处、铰链螺丝连接处等型材的主要受力部位,需要增加型材壁厚至2.5mm以上,提高型材的局部强度,这样才能有效地提高门窗的结构强度,降低门窗扭曲、变形、脱落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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