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族区域自治是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与民族区域自治的有机结合,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使各族人民把热爱本民族与热爱国家的深厚感情结合起来,更加自觉地负担起捍卫祖国的统一、保卫边疆的光荣职责;
2、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民族自治地方自主管理本地区内部事务,满足了各少数民族人民积极参加政治生活的愿望;
3、民族区域自治使各族人民和各族干部之间的联系加强,可逐步消除民族隔阂;
4、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能够密切结合本民族、本地区的特点,把少数民族的特殊利益与国家的整体利益协调起来,充分发挥各民族、各地区的特长和优势,调动各族人民参加国家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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