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
(1)诉前财产保全
1、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有利害关系人提出保全财产的申请;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2)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1、必须是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法院将来作出的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2、一般应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必要时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作出裁定;
3、案件具有给付内容。
KaoJiaZh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