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捕食者的威胁。比如小时候捉了蝗虫,觉得拿后腿比较方便,但它可能会弃腿而逃(尽管后腿是比较重要的器官)。种群密度过大时有的蜻蜓目稚虫会弃掉尾腮以减少被捕食的机会。步惊云也是此例(后面开挂拿麒麟臂那是作者的问题)。
2、意外伤害,伤害了肢体的某一部分,就把肢体弃掉。有一个对鼠的研究显示,损伤神经的鼠可能会对感觉障碍的肢体发动自残行为,也许是其中一种机制(临床上,我曾在一个精神状态受影响的人身上见过类似行为)。不过也有对鼠的研究表示,肢体伤害的刺激是自残的原因,而麻醉对慢性疼痛导致的自残有缓解效果。
3、外在环境变化,比如接触毒物、电/光/声/压改变。这个我一开始不理解道理何在,怀疑是不是毒物使它们错乱了。后面发现原来是弃掉的肢体内毒物浓度更高,从而可以通过这种方法减少体内毒物的残留。至于是弃肢作为初始接触的器官本来就毒物浓度高、还是通过某种方法“逼毒”造成这种效果,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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