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较被人接受遗产旅游定义是“指关注我们所继承的一切能够反映这种继承的物质与现象,从历史建筑到艺术工艺、优美的风景等的一种旅游活动”,它是从旅游者动机的角度来区别遗产旅游与其他旅游类型。
尽管有学者认为遗产旅游应该从旅游对象即遗产地的特征来划分,到遗产地的旅游活动就是遗产旅游 ,但更多的学者认为定义的争论没有太多的意义,关键是对遗产旅游的实践进行研究。
遗产旅游的产生与遗产概念和内涵不断商业化紧密相关。
尽管遗产旅游活动早在十八世纪晚期的欧洲就已经产生,但一般认为,1975年欧洲的“建筑遗产年”是遗产旅游成为大众消费需求的标志,在这一年里,介绍城市历史的“遗产中心”随处可见,遗产保护得到大大地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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