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原则,是指经济诉讼的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项,在法院的主持下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意见,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辩论原则是中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所有民事诉讼中不可或缺的原则和程序。在诉讼活动中,当事人进行辩论,既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辩论权。
辩论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当事人辩论的范围既可以是程序方面的内容,也可以是实体方面的内容。
(二)辩论权是当事人进行辩论的基本权能。
(三)当事人行使辩论权的形式。
(四)经当事人辩论所形成的“材料”应当是法院作出判决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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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2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