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土地流转制度。因为政策信号对调动新型经营主体的生产积极性至关重要加大财政扶持。应将财政补贴增量有重点、有目的地投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甚至可以考虑设立专项补贴。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的同时,下一步应继续完善农业信贷政策,切实把新型经营主体作为信贷优先支持对象,设立专项保险,财政给予适当补贴,提高保,切实把新型经营主体作为信贷优先支持对象,设立专项保险,财政给予适当补贴,提高保险额度。科技兴农,用科技武装头脑。建设现代农业最终要依赖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但当前我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仍然较为欠缺。推行把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培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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