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国旗当头像不违反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八条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
2、第十九条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3、第二十条本法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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