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肉和猪肉一同食用不会产生令人身体不适的化学物质,因此可以一起食用,不能与狗肉一同食用的食物如下:
1、大蒜。狗肉性热,大蒜辛温有刺激性,狗肉温补,大蒜熏烈,同食助火,容易损人,特别是对于火热阳盛体质的人更应当忌食。由于大蒜的挥发性物质可抑制胃液分泌,而狗肉性热,所以吃狗肉时若大量食用新鲜大蒜,可能会引起胃肠不适,也不利于狗肉的消化吸收,因此吃狗肉时不应大量食用新鲜大蒜,但若是狗肉炒大蒜、青蒜或蒜苗则无需顾忌。
2、茶。狗肉中富含蛋白质,而茶叶中鞣酸较多,如食狗肉后立即饮茶,会使茶叶中的鞣酸与狗肉中的蛋白质结合为鞣酸蛋白。这种物质有收敛作用,能减弱肠蠕动,产生便秘,代谢产生的有毒物质和致癌物滞留在肠内被动吸收,而不利于健康,所以,吃狗肉后应该忌喝茶。
3、杏仁。服用杏仁时,不宜进食狗肉,同食会产生对身体有害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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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田龟。狗肉、田龟均为大热食物,食之令人上火。
5、西瓜。因为狗肉味甘热,而西瓜性寒,属生冷之品,进食后不仅大大降低羊肉的温补作用,且有碍脾胃。
6、南瓜。属于温热食物,如果放在一起食用,极易上火,在烹调羊肉时也应少放点辣椒、胡椒、生姜、丁香、茴香等辛温燥热的调味品。
7、醋。因为酸味的醋具有收敛作用,不利于体内阳气的生发,与狗肉同吃会让它的温补作用大打折扣。
8、胡桃。二者均为大热食物。同食令人口干舌燥。
9、鲤鱼。性味甘平,利水下气,除含有蛋白质、脂肪、钙、磷、铁外,还含有10多种游离氨基酸以及组织蛋白酶。而狗肉性质燥热,两者同食会产生极为复杂的生化反应,并产生不利于人体的物质。故而鲤鱼与狗肉不宜同食,更不宜同烹。狗肉性温,鲤鱼也性温,两者同吃,容易上火,产生热毒。
10、商陆。 狗肉酸咸而性温,功能益气壮阳,补胃强身;商陆苦寒。商陆与狗肉,性味功能都不相合,所以用商陆者应忌吃狗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