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综合执法大队是事业编制。乡镇综合执法大队的职责是: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辖区范围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具体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事项;2、负责辖区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的城市管理执法保障,做好相关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3、参与辖区部门联动,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专项整治工作;4大活动、重要工作的城市管理执法保障,做好相关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3、参与辖区部门联动,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专项整治工作;4、按照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统一安排,参与全县重大执法行动;5、监督环卫外包公司,牵头组织对辖区城乡环境精细化考核进行考评;6、完成县城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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