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交通部针对副驾驶不系安全带作出了相关规定:
1、驾驶机动车时,副驾驶应系上安全带,对于被拍摄到的或当场查处到的罚款20元。
2、对于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不系安全带的司机罚款50元并记2分,而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罚款20元,口头警告并勒令改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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