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对胎儿体重之前,大家需要去看一下医院所出具的B超报告单,然后在报告单中对下列项目的数据进行查找并记录:1、双顶径(BDP)2、腹围(AC)3、股骨长(FL),胎儿体重=1。07*双顶径*双顶径*双顶径+0。3*腹围*腹围*股骨长。输入单位为厘米(cm),可以输入小数。
其次:胎儿先露部分(胎儿最下方的部分,胎头或胎臀),尚未入骨盆时,可用下述公式:胎儿体重(克)=子宫底高度(厘米)一12×l55。
最后:胎儿先露部分已入骨盆时,用下述公式:胎儿体重(克)=子宫底高度(厘米)一11×155。 例如,孕妇妊娠40周,宫底高度为33厘米,用上述(2)公式计算得胎儿体重为3410克,说明胎儿发育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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