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被贬一共四次。第一次在元丰二年,因乌台诗案,苏轼被捕下狱,经多方营救,总算没丢掉性命。出狱以后,苏轼被降职为黄州团练副使;第二次在元佑四年,苏轼又在罢废免役法问题上与旧党发生分歧,被贬颖州;第三次在绍圣元年,宋哲宗亲政,新党得势,贬斥元佑旧臣,以讥刺先朝罪名,将苏轼贬为惠州安置;第四次是歧,被贬颖州;第三次在绍圣元年,宋哲宗亲政,新党得势,贬斥元佑旧臣,以讥刺先朝罪名,将苏轼贬为惠州安置;第四次是苏轼被贬为惠州安置后没过多久再贬为儋州今海南省儋县别驾、昌化军安置。
注意:苏轼上书谈论新法的弊病,而得罪王安石,后自请外放,因不属于被贬,而属于自我保护的一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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