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175元,较上年提高百分之十四。截至2017年6月,全省共有农村低保对象402、7万人,月人均补助172元,年保障标准2999元,累计支出低保金41、62亿元;农村集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分别达每人每月564元、每人每月455元;累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4、6亿元,救助237、57万人次。
云南为加快建立健全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工作协调机制并推动向乡镇延伸,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并根据当地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和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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