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光同尘,指不露锋芒,与世无争的平和处世方法。和,同意为混合;和光意为混合各种光彩;同尘意为与尘世相同。本意是道家无为而治思想的体现。出处为《道德经》第四章和第五十六章:“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挫其锐,解其纷意为用虚柔不盈的方式来化解纷扰;玄同意为微妙的同一。
<为《道德经》第四章和第五十六章:“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挫其锐,解其纷意为用虚柔不盈的方式来化解纷扰;玄同意为微妙的同一。这句话表现的是一种处世态度,入世之法,并非同流合污,对他人要有宽恕之量,对谤语要有忍辱之量,对忠言要有虚受之量,对事物要有容纳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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