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取得财产利益;
(二)一方受有损失;
(三)利益与损失的因果关系;
(四)利益的取得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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