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城市是指在行政区划上,由省级行政区直接管辖且与地区同级的城市。行政区划类别与地区、自治州、盟相同,属地级行政区,由省、自治区管辖。因其行政地位与地区相同,故称地级市。
地级市的前身,可以追溯到唐宋时期的州,和明清时期的府,下领县和散州(相当于今县级市)。它是一种省与县之间的二)。它是一种省与县之间的二级行政单位,由一级行政单位的省(元明清时期称省,唐宋时期称道或路)所直领。
民国初期,废府存县,各省置道,原府所辖各县划归于道,改省、府、县三级制为省、道、县三级制,1927年,废道改为省、县(市)二级制,并在原府治所在县,分出县城设市,地位与县平级。
KaoJiaZh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