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的地下车位并不是只有使用权,在建设规划内的车位也是有产权的。大部分业主只有使用权的地下车位属于人防车位或是建设规划外的车位。这些车位当中,人防车位的产权属于国家,是城市人防工程当中的一部分,但鼓励资源利用,所以一般的管理权在开发商,开发商可以进行租赁。建设规划外的车位属于违法建设车位,这种车位没有产权证,但是有很多开发商仍进行买卖,属于违法行为。地上车位分两种,一种是小区建筑区规划建设的车位,一种是在规划外新增的车位,前者属于开发商所有,可以出售,附赠及转租,后者占用公共区域,属于公摊部分,属于小区业主所有,而往往后者更容易产生纠纷。地下产权车位,是指在小区地下空间中,满足立项和规划条件的车位,可办理所有权证书。这种情况车位是具有产权的,产权年限和土地年限相等,一般为70年。地下人防车位,是指由开发商建设,但是由人民防空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能,该类车位不可办理产权证,人防车位平时由投资者管理使用,可租,销售的话不受法律保护,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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